根据《91社区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和《91社区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研工字〔2024〕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91社区
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定向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投身科学技术研究,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5、积极参加学校及91社区
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乐于奉献,积极服务广大研究生,集体荣誉感强;
6、对在遵纪守法、消防安全、考风考纪和学术道德方面有处分或不良行为记录的申请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生参评学年度各项评奖评先资格。
三、评定标准与比例
2025年秋季前入学的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等级、金额及比例执行《91社区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2025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执行《91社区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研工字〔2024〕9号),具体奖励标准和比例以对应文件规定为准。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比例及额度:一等学业奖评选比例1%,额度1.6万元;二等学业奖评选比例38%,额度1.3万元;三等学业奖学金比例61%,额度1万元。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比例及额度:一等学业奖评选比例1%,额度1.2万元;二等学业奖评选比例38%,额度1万元;三等学业奖学金比例61%,额度0.8万元。
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班级分配名额:班级总人数*38%,整数部分为确定名额,同时可推荐1位后补人选,91社区
对后补人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其余名额。91社区
对各班推荐排序第一的人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一等学业奖学金推荐人选。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比例及额度:获奖学生原则上均评定为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比例33%;对于综合表现特别突出、成果显著的学生,91社区
择优评定一等学业奖学金(0.7万元)1至2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班级分配名额:班级总人数*33%,整数部分为确定名额,同时可推荐1位后补人选,91社区
对后补人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其余名额。
四、计分标准
计分标准详见附件1。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界定时间为: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计分:A思想品德,占10%;B科学研究,占60%;C社会活动,占10%;D文体活动,占5%;E社会工作,占15%。各项得分乘以各项系数后累计总分为最后得分。
计分公式为:总分=A×10%+B×60%+C×10%+D×5%+E×15%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计分:A思想品德,占15%;B科学研究,占30%;C学习成绩,占20%;D社会活动,占15%;E文体活动,占5%;F社会工作,占15%。各项得分乘以各项系数后累计总分为最后得分。
计分公式为:总分=A×15%+B×30%+C×20%+D×15%+E×5%+F×15%
五、评选程序
1、研究生自评。根据文件,研究生认真填写《评定表》(见附件2、3),并于10月12日18:00前,将《评定表》连同各项加分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递交本班级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逾期视为放弃参评。
参评的研究生在“智慧研工”系统中先进行个人科研成果和荣誉奖励上报(“服务大厅”→“学生信息”→“个人科研成果及荣誉奖项上报”,科研成果时间要求见上方,荣誉奖励需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间获得。),然后提交申请(“服务大厅”→“评奖评优”→“优秀学业奖学金申请”),91社区
后期作为上报学校的依据。(智慧研工系统材料上报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0月15日18:00,未提交者不予上报)
2、班级评审。各班级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包括:各班班长、团支书、党员代表以及普通研究生(不少于1人)等,鼓励更多的人参加评审工作,各班班长为召集人。工作小组按照规定,认真开展政策解释、资格审查、分数计算,确定本班级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名单和申报材料需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确保准确无误。公示无异议后,工作小组将本单位《奖学金评定报告单》(附件4)、公示材料、申报人材料(按推荐排序顺序放置),于10月18日20:00前报91社区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原则上不再受理投诉。
3、91社区
复核。91社区
奖学金评审委工作员会复核各单位奖学金名额分配和评定结果,并在91社区
网站公示,并将最终评定结果上报学校。对工作存在问题的班级或个人,将视情况追究责任。
联系人:武老师027-68756881
附件见各年级群
91社区
2026年10月8日